中国残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关于抗震救灾最新指示精神
6月16日,中国残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会议由中国残联常务副理事长吕世明主持,党组、理事会全体成员、机关部分干部,直属单位、基金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作了重要讲话,对下一阶段中国残联系统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特别是对口支援等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对残疾人员的优先安置提出明确要求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8日签署第526号国务院令,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一个地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条例,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条例规定,在过渡性安置中要优先安置遇难者家庭、孕妇、婴幼儿、孤儿、孤老以及残疾人员。地震灾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其监护人因地震灾害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地震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国家给予生活费补贴。条例同时要求,地震灾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好对孤儿、孤老、残疾人员的安置、补助、心理援助和伤残康复。
团中央、中国残联联合实施“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天使之翼’项目”
6月11日,人民日报整版刊发由团中央、中国残联共同实施的“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天使之翼’项目”的公益广告,招募志愿者为因灾致残者提供肢体康复干预和心理抚慰等服务。
中国残联工作组在德阳慰问灾区残疾人
6月13日,中国残联党组成员、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江上舟同志带领工作组来到德阳慰问灾区残疾人。工作组首先听取了德阳市残疾人以及残疾人基础设施在这次地震中受灾情况的汇报。在旌阳区中医院,工作组看望了在地震中受伤截肢的绵竹市汉旺镇武都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杨召雨,在听取主治大夫对召雨的治疗康复方案的介绍后,江上舟同志关切地询问召雨安装假肢事宜。随后工作组来到绵竹,看望慰问绵竹市精神病院的精神病患者及医务人员,察看了绵竹市残联因灾毁损的服务大楼和受灾严重的乡镇灾情。
中国残联国家康复医疗队快报
根据国家转送地震伤员的情况,中国残联及时调整工作方针,制定下发了《关于组派中国残联国家康复医疗分队为地震伤残人员开展医疗康复服务的通知》(会函 [2008]147号),要求接收地震伤员的20个省做好残疾伤员的康复工作,目前各省残联积极与卫生部门协调,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残疾伤员的早期康复工作。
天津:成立天津市残联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和抗震救灾康复医疗救治小组。与市卫生局协商做好接受灾区转诊伤员救治及康复工作。
河北:成立由康复医师、矫形器装配技师等组成的康复服务技术小分队,开展巡回康复服务。统计伤残人员总数、康复需求等情况,拟定康复方案,做好伤残人员医疗和康复的衔接。 辽宁:准备30张床位及相应手术器械,随时接纳灾区伤员。
上海:市残联组织康复专家对转沪救治伤员康复需求进行初步评估。
江苏:省卫生厅、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四川汶川地震伤员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地震伤员康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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