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南京某省级医院一位肺癌病人因出现子宫肌瘤找医院“算账”,在医院大哭大闹,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秩序,被公安部门“请进”派出所教育了一通。业内人士称,医患矛盾的加剧,使得医患纠纷90%以上没有走正规途径解决,而是通过打闹等方式威逼医院赔偿。为此,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院长黄峻提出了第三方代替性解决医疗纠纷的建议。
医院现状
医患纠纷90%以上以吵闹解决
“现在当医生成天提心吊胆的,就怕病人闹事,我家小孩以后绝对不让他当医生!”说起医患纠纷,南京一所大医院的医务处负责人很是苦恼。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南京各大医院的医患纠纷猛增,很多都演变成病人冲砸医院、封医院大门等恶性事件。南京医院协会会长何忠正告诉记者,像鼓楼医院这样的大医院,一年的纠纷在100多起。而另一家省级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南京的三甲大医院哪家没有几十起悬而未决的医疗纠纷啊!省人民医院有一位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人,虽然责任不在医院,但是他已经在医院住了好几年,只能让医院养着。而由于很多医院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往往对闹得不停的纠纷采取花点钱摆平的方法,也滋生了“医闹”的出现,他们靠帮发生医疗纠纷的家庭闹到赔偿提成。据了解,目前南京的医疗纠纷赔偿最多的达到100多万,赔偿四五十万的也大有人在。
据统计,南京各大医院发生的医患纠纷,通过申请医疗鉴定等正规途径解决的很少,90%以上以“武”相见。患者不愿意通过行政裁决或是法院诉讼等正规渠道解决的原因是,这两种方式都是以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依据,老百姓认为作为国家机关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部门保护主义;此外就是诉讼时间长,诉讼成本高等问题,不利于对医疗纠纷的解决。
委员观点
现行规定不利医患双方协商
黄峻表示,我国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卫生行政机关处理和调解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黄峻认为,这一现行医疗纠纷处置条例出发点很好,但在解决医疗纠纷具体问题时,因为医患双方有着明显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很难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良好的愿望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越来越变味,医患冲突越来越直接,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影响正常的医疗环境。很多病人对医疗行业的特殊性认识不足,不愿承担任何医疗风险,错误地认为医生必须治好每一种病,救活每一个人。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就以协商为名,漫天要价,逼医院高额赔付,如不能达到愿望,立即演变成吵闹、辱骂、冲砸的暴力行为。有些病人甚至从社会上请来闲杂人员聚众闹事,以致出现了“医闹”这一特殊队伍,“医闹”闹医院的现象在全国各地蔓延开来,以致深圳一家医院医务人员戴着头盔上班,严重影响了正常医疗秩序,败坏了医院声誉。而因为有医患协商解决纠纷这一条例,又造成公安、司法机构介入困难,医患矛盾为此愈演愈烈,影响十分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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