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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补医的误读阻碍医改成功

http://www.cnophol.com 2015-1-28 14:40:13 中华眼科在线

  2014年12月31日《青年时报》登文《医改6年为何看病难看病贵未解,改革存误区》,文章认为,政府每年在医疗服务上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可老百姓的看病难、看病贵都没有解决。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何子英认为,关于公益性的两个误区阻碍了医改——一是误认为公立医院公益性就不能逐利,实际上是否公益要看追逐的利益是来自管理绩效、成本控制和规范行医,还是“供方诱导的过度医疗”;二是误认为公益性只有通过公立医院才能实现,事实上民营医院也可以实现公益性。何教授一针见血指出了公立医院公益性误区实属不易,说明他对医改研究很透彻,看得很准。

  不过,医改最大的误区还是对“以药补医”的误读。

  一是普遍认为允许医院公开获取药品差价收入的“以药补医”导致了当今公立医院药价虚高、回扣泛滥等一系列严重问题。

  实际上这些问题恰好是少“以药补医”或不“以药补医”的加价率管制(顺价加价15%、零差率)政策导致的。加价率管制政策下,医院采购药品价格越高,顺价加价的绝对值越大,让正常的价格竞争机制失灵,倒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高定价、大回扣”,药厂不这么干就只能关门。根据央视报道,目前公立医院医生拿药品回扣占到药品中标价的40%以上,2014年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额约万亿元,回扣金额高达4000亿元,世界罕见。

  二是认为取消医院药品加成(进什么价卖什么价)实行零差率就是破除“以药补医”。

  零差率真是破除“以药补医”吗?下面我们以生产同种药品的不同生产企业为例,说明在零差率政策下它们是如何竞争的:

  假如某药品生产成本为8元,甲厂供货价为10元、乙厂供货价为20元。在零差率下,无论采购谁的药品,医院都没有差价收益,但是药品的处方是由医生的那支笔决定的,甲厂利润仅2元,根本没有给医生回扣的空间,而乙厂有12元的利润,可以拿出8元给医生回扣。所以,在竞争时,乙厂就会淘汰甲厂。零差率和顺价加价15%加价率管制政策一样,还是价格高、回扣多的药品就卖得好,否则就只有关门。

  零差率政策下,对于药品生产企业而言,还是有回扣的药品淘汰没有回扣的药品,回扣多的药品淘汰回扣少的药品,企业为了高价中标还是要跪求卫生行政部门,否则药品就卖不出去;对于医院而言,药品价格再高,也是卫计委主导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确定的,与医院无关,医院还可以此为借口伸手向财政要钱;对于卫生行政部门而言,既保住了主导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权力,还可以忽悠领导、媒体和百姓,说医院不靠卖药挣钱了,美其名曰破除了“以药补医”;破除以药补医的结果是让药价虚高更严重,回扣泛滥刺激医生药物滥用成为一场人类的灾难。

  事实上,不限制医院卖药挣钱,让医院购进价格越低、获利越多,医院公开获取的药品购销差价与医生暗地拿的药品回扣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顺价加价15%和零差率的加价率管制限制了医院差价收入,就必然倒逼医生回扣的产生和增长,如果不限制医院药品差价收入,医院就必然会遏制医生拿回扣。

  由于误读“以药补医”,医改六年来,从基层医疗机构到县级公立医院,乃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改革,最重要的医改举措就是实行零差率,说是破除了“以药补医”。但是我们看到的结果是,药价虚高更严重,回扣更泛滥,政府巨额投入打了水漂,加剧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破除“以药补医”已经被列入了医改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当今还被重点宣传和推广,这是一个天大的误区,其危害巨大。“破除(取消)以药补医”就像一堵墙,堵住了医改的成功之路。再次强烈呼吁有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否则医改将再次走入死胡同。

  医改能否成功的关键,就是不再纠结是否“以药补医”,而是尽快全力落实2014年11月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部门只确定医保支付价,取消卫生行政部门主导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允许医院自主采购药品,采购价与医保支付价的结余归医院自主支配,让医院回归采购价格越低、获利越多的正常机制。

  只管医保支付价的好处:一是医院有动力底价采购药品,底价采购就没有医生回扣的空间,医生就不会过度用药;二是没有药物滥用,患者负担自然减轻,而且少受药害;三是医生收入来自医院,而不是医药代表,公开合法有尊严;四是医院收入有保障,不需要财政投入;五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用违法,公开合法竞争市场;六是主管部门回归裁判员监管的本位,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遏制腐败;七是政府可以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对医保支付价进行动态调整。

  我国台湾地区医院药品供应就是只管医保支付价下完全的“以药补医”,实践证明这是世界上最合理的以药补医方式,让台湾的医疗服务体系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医疗服务体系。

来源:新医改评论网 (责编:cnoph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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