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化解医患纠纷,避免冲突升级,山东省菏泽市探索建立了 “政府主导,综治办牵头,卫生搭台,司法唱戏,多部门配合,调处中心实施”的医患纠纷调处模式,努力构建医患纠纷“大调解”格局。
成立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
据菏泽市卫生局副局长冯峰介绍,2007年~2009年,菏泽市共发生医患纠纷506起,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148起,并有多位医务人员被打伤。“医闹”造成的公立医院财产损失共1500余万元,医患纠纷形势十分严峻,赔付金额不断攀升。
针对此种情况,菏泽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调解工作。
市政府为市调处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了4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并招聘了3名法律、医学专业毕业生。
同时,为增加调解工作的透明度,不仅设立了法律、医学两个专家库,还从社会上聘请了14名兼职调解员。市政府为调处中心租赁了办公楼,将调解大厅装修一新,并拨付30万元用于调处中心和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
为建立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长效机制,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菏泽市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并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菏泽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
多措并举调动医院投保积极性
医院投保不积极,出险后在医疗事故的认定方面缺乏权威的依据是医疗责任险在各地遇“冷”的主要原因。
对此,菏泽市卫生局与保险公司、医院沟通,由一家保险公司承保市区所有公立医院医疗责任险,并将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出示的调解协议书,作为理赔依据的条款写入保险合同中。
为防止赔付超过保额,造成赔付不能及时兑现,市卫生局要求各公立医院筹集医疗责任事故风险基金。
市调处中心将引入仲裁机制
据悉,菏泽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已接咨询电话298个,其中涉及医疗纠纷咨询电话152个,接待患者亲属来访469人次,开庭和背靠背做工作310次,共受理医患纠纷36起,已达成调解协议的35起,调解成功率达97.22%,协议履行率100%,结案时间最短为1天,避免了医患纠纷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所受理医患纠纷索赔争议标的额达1800多万元。
通过调解,医院实际赔付金额为202.0549万元,如果这35起纠纷诉讼至法院,需交立案费、调查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近60多万元,不但减轻了医患双方的经济负担,使“医闹”无机可乘,而且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使医务人员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为患者服务上来。
菏泽市卫生局副局长冯峰告诉记者,菏泽市将把市调处中心建成医患矛盾一站式化解中心,正在引入仲裁机制,建立巡回法庭,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处、行政调解受理处等,探索构建多渠道化解医患矛盾的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