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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现状分析

http://www.cnophol.com 2014-4-14 15:53:36 中华眼科在线

  【摘要】 目前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矛盾也在逐步升级,本文旨在通过对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进行分析,包括医方因素、患方因素和社会因素,找出矛盾存在的根源,并加以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以化解医患矛盾,解决医患纠纷,改善医患关系紧张的局面,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 医患关系 医患纠纷 医患矛盾

  近年来,我国医患纠纷频发,双方冲突频繁且部分走向极端化,从正常的医患关系走到言语暴力、肢体冲突甚至发生恶性事件,医患矛盾逐步升级。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生患者捅死一人、致伤三人事件后,某网站设置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的投票栏结果显示:6161投票人次中有4018人次选择了“高兴”,占到了的65%。据报道,2006年我国内地共发生9831起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打伤医务人员5519人,医院财产损失超过两亿元。其他资料也显示我国医患关系正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境地,成为了一种社会问题。

  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医方因素,二是患方因素,三是社会因素。

  一、医方因素

  1 医务人员自身问题

  1.1人是社会的人,人在社会上生存,必须要有经济作为支撑,没钱是不能生存下去的,各个行业中都有人在“逐利”,医务人员也是人,所以存在个别医务人员有“逐利”现象,所以存在“乱开药、乱检查、过度医疗”等问题,导致患方认为医务人员是为了经济利益给自己看病,一旦结果不好,势必酿成纠纷。

  1.2医疗信息不对等,医务人员都是受过多年医学教育,见过很多的疾病和患者,而患方可能仅仅是因为有了本次的患病经历,才来就医,才来和医务人员打交道。对双方来讲,都是陌生人,是因为疾病把双方联系在一起,如果没有疾病,双方可能永远不会有交集,所以只有对疾病的认识达成共识,才能建立互信关系。而个别医务人员在与患方沟通中没有做到充分的告知、沟通,导致患方未能从医方获得足够的关于自身疾病的资料,而是通过其他渠道,如熟人(可能是医务人员)、网络等,这样获得的知识往往是片面的,一旦与医务人员的解释有出入,势必增加对医方的不信任,处处提防。

  1.3患者首先是人,其次才是“病”人,医学模式已经从传统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了,一个疾病的救治,除了医疗干预外,心理干预也尤为重要。患者从一个正常的社会人变成了一名需要仪器检查、药物甚至手术治疗的患者,而患者家属则从一个正常的社会人变成了一名陪侍人,脱离了原来工作岗位,每天在医院跑来跑去,取结果、取药、买饭、喂饭,还得承担各种各样的风险签字义务,心态会有很大的变化,此时,医务人员如果对患方人文关怀不够,不能通过及时有效地沟通、安慰、安抚来化解心理“心理”危机,如果再有言行不慎,无异于火上浇油,引发危机。

  1.4医务人员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医务人员,是人就会犯错误,但是由于医务人员面对的是活生生的生命,所以他们的错误被视为“零容忍”,就是说一点错误都不能犯。一点点的错误对患者来讲可能就是致残、致死的通知书,也是医患纠纷的导火索。

  2 医学本身局限性和风险性问题:

  医学是个不完善的学科,它永远跟在疾病的身后,注定了它的滞后,注定了它的局限和由之而来的风险。医学就是一把双刃剑,在治病的同时又造成新的损伤、副作用乃至于死亡,但是人们往往忽略了这个道理。医学研究的是复杂的、存在许多未知信息的人, 而每个人的个体差异很大,经常会出现不可预料的结果。

  医学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一个医生的成长过程也是不断充实,日趋全面的过程,可是人们却要医生成为完人,不能出错。作为医生,面对了大多数人的生老病死,他们更知道生命的价值。自然规律注定死亡是必然的,不可抗拒的,但是患者把不想死亡的希望或者说是重担压在了医生身上,这就就需要医生做 “逆天而行的事情”,这肯定是不可能的。

  二、患方因素

  1 维权意识增强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信息化的推进,患者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加强,当他们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时,就会积极维权,保护自身的各项权益,但是由于各种因素所致,他们维权的手段不是法律武器,而是采取极端的或是原始的方法,形成各种各样的不良事件。

  2 “仇富”心理

  中国人几千年都在追求的“等贵贱,均贫富”,当有些人把自己的财富张扬于世时,人们对他们会出现以仇视为主的复杂心态。现在,患方从各种渠道获得的信息都是医院有钱、医生富有,更何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上涨,各种费用,包括住院费、检查费、药费等都在增长,患者,尤其是危重患者,在医院必定会花费一笔不菲的费用,更加剧了“医院有钱、医生富有”的观念。在患方眼中,医方就是他们眼中的那个“富”,对财富的眼红是一种心态的存在,只是人们往往会自觉地找到平衡这种心态的理由。而在医患关系中,一旦医方出现问题,“贫富差距”、“均贫富”的思想就会冒出来,患方就会出来要钱。曾经有一起纠纷,患者家属就说:“你们医院那么有钱,就是你们没问题,给我们一点能咋地?”

  3 求财心理

  现在社会上老人倒了,路人怕被讹诈,不敢搀扶,导致延误救治,甚至死亡。这是过去人们举手之劳的事情,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答案是:个别人心理扭曲,为求钱财,不择手段。

  “我知道你们医院没有错误,但是就得给我点钱。”“医生没错,我不找他,就找医院。”“要的少了,当时应当多要点。”“就给了这点钱,亏大了。”多么不合逻辑,多么荒谬,但是这就是事实。

  原先多数纠纷患方都是要讨个说法,医方也往往是对患方做出解释,最多给予当事医务人员行政和经济处罚了事,而现在,患方多数不拿到经济赔偿决不罢休。通过辱骂、动手打人、设灵堂、放哀乐、聚众闹事甚至砍杀等手段。有的人陈尸医院,以刚刚死去的亲人为筹码,给医方施加压力,“我知道,一旦拉走就要不下钱了。”“我们老家有个人在医院死了,就给了十万。”将悲痛化成了“要钱”的力量,此时,求财压倒了亲情,索赔占了上风。先不说医院有无过错,患方此种做法实在是可悲,我们的孝道在此荡然无存。

  三、社会因素

  1 媒体宣传偏差,负面报道导向

  大量针对某个行业、某个人群报道负面新闻,会使民众对这个行业、人群失去信心,甚至仇视。负面新闻信息的破坏、瓦解、煽情功能非同一般。有的节目内容,不是你家着火,就是他家撞车,要么兄弟反目,要么夫妻成仇,均是负面新闻,但是收视率很高。

  近年来,关于医疗行业的负面新闻屡见报端,主要原因是媒体也需要生存,负面报道更能吸引读者眼球,更能引起轰动效应,媒体在事件中无形中起到了炒作的作用,有的媒体不尊重医疗卫生规律,妄下结论,给公众造成错觉,使得公众认知出现了偏差、失实。另外,有少数媒体为求利益,甚至出现虚假报道。

  医疗事件负面报道强劲的冲击力和影响力已经导致民众对医疗行业的对立,甚至是敌对,不然就不会出现前面提到的65%。

  2 处置力度不够,做“坏人”成本较低

  现在虽然出台了多项规定来合理处置医患纠纷,但是由于个别部门在具体操作时处理不当,想采取息事宁人的方法,但往往是只站在患方角度出发,而对医方考虑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患方的“气焰”,反而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患方在采取的不理智行为对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声誉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但是医院在事后得不到弥补,患方也往往得不到追究。长此以往,患方宁愿做“坏人”,因为他的成本低,一旦闹事成功,就会得到数目不菲的补偿、赔偿,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而即使最后患方“无功而返”,也往往只要不十分“出格”,就不用担心被追究。

  3 “医闹”队伍形成,专业人员指点

  随着医患纠纷的增加,“医闹”作为一种奇怪、扭曲的行业也出现在我们面前。“医闹”并不是患者本人或家属,而是借炒作医患纠纷进行商业运作获利的第三方,他们受雇于患方,采取各种方法,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他们往往是医患矛盾的导火索,许多医院的院门口,尤其是太平间门口,活动着一些人,他们一见到有人哭诉,便会上前打听,挑起患者家属怨气,从中渔利。他们是社会的阴暗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据说,“医闹”分为承包制和提成制,承包制就是患方的期望值以上的部分归“医闹”所有,提成制就是在所获得的金额中提成。“医闹”也在不断地专业化,有如此为生的群落存在,医患纠纷何尝不越演越烈呢?

  4 补偿机制不足

  好多纠纷患者家庭都比较贫困,借钱来医院看病,不管病情如何,期望值很高。一旦出现不好的结果,往往不为患方所接受,其实由于医学的局限性,这种结局是在所难免的。

  从处理纠纷中可以发现,部分患者家属其实他们心里很清楚患者的出路,他们并不是接受不了患者死亡的结局,而是接受不了人财两空的后果,“投入”未获得“产出”,钱花了,人没了,对于许多家庭来讲,即使医保、新农合等给了相关补偿,结果还是已经倾家荡产,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没有出路,只好抓住医院,能得一点是一点。

  “我没有钱了,你们说咋办?”振振有词,医院能咋办?治呗。治好了还好说,治不好麻烦就更多了。有一起纠纷,患者车祸入院,肇事方逃逸,患者家属把患者扔到医院,扬长而去,结果医院垫资将患者救治成功,这时候家属来了,说效果不好,向医院索赔,此种行径,于理何容。

  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面对,医患矛盾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2009年全国医疗机构(不包括村卫生所)接诊36亿人次,近年来更是不断增加,这就意味着全国平均每人要到医疗机构3-4次,如此庞大的人群中如果有65%的人对医疗机构不满意,那会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既然是社会问题,那就不是一方所能解决,而是医患双方以及全社会应当齐心协力,才能从根本上缓解,甚至是杜绝医患纠纷。在许多国家,也会出现医患纠纷,但是在纠纷发生后,患方不会找医院,而是直接去找第三方合情、合理、合法地来解决。

  要想解决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现状,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医务人员要自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水平,做好向患方告知、与患方沟通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化解纠纷。

  其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荣辱观教育,缓解医患双方的对立情绪,树立医学事业的神圣感和崇高感,提高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不要再将医患矛盾这一正常社会现象歪曲和夸大。

  最后,要加大对此类事件的处置力度,多部门(医疗、公安、民政、保险、媒体等)协作,最好是能成立一个相关机构进行联动,做到及时合理地处理,从而有效地将纠纷化解在萌芽之中,构建和谐社会。

(来源:期刊网) (责编:cnoph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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