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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总说不要紧少年睾丸被切除

http://www.cnophol.com 2008-4-10 15:16:31 中华眼科在线

  杭州初二学生小姜今年14岁。今年2月22日晨,他因肚痛被家人送至一家大医院就诊。医院为姜做阴囊B超,显示睾丸正常,但附睾边有根肠子从腹腔出来,延伸到大腿根部,患了“左腹股沟斜疝伴嵌顿”(俗称“小肠气”),要开刀。当天下午,医院给小姜做了手术。

  术后,小姜喊痛。家人发现他的左侧阴囊有点红肿,跑去问医生。医生说是正常反应。当夜,姜开始呕吐。第二天,家长找医生反映情况,医生仍说不要紧。

  第三天下午,小姜的左侧睾丸红肿得更厉害。医生看看不对,通知姜再做阴囊B超。B超显示,左侧睾丸已坏死。当晚,医生切除了小姜的左睾丸,手术中,发现左睾丸的输血管因为720度的扭转,血液已无法流通。

  上月,小姜家人找律师去做市级医疗事故鉴定。上月底,鉴定结论为医院延误和“左侧睾丸”被切除有因果关系,已构成三级医疗事故,但睾丸坏死和病人原有的疾病也有关,医院负次要责任。

  小姜家人不服,向省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

  律师说法:

  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赵丽华律师说,一个人工作时不负责任,会给他人带来很多痛苦。医疗纠纷近年来很多,患者可通过两种途径索赔,数额也有较大区别。

  医疗纠纷有两种,一是医疗事故官司,二是普通的医疗纠纷。

  第一种,患者要先做医疗事故鉴定,确认事故等级和赔偿金额后,才能起诉医院。医疗事故要按卫生部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废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数额最多的是残废生活补助费,按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最长可赔偿30年。

  普通的医疗纠纷,只要查明医院有过错,过错医疗行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可按人身损害索赔。按最高法院今年5月1日实施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索赔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废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与医疗事故相对照,多了营养费、护理费。另外,残废赔偿金要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的人均纯收入,计算时间是20年。虽然年限较前缩短,但杭州的平均生活费是9000多元,而人均收入是2万多,两相比较,人身损害赔偿金额往往高于医疗事故。

  但这个方面目前出现了一个难题。像小姜这样的案子,既是医疗事故,也属人身损害,按道理两种赔法都可选择。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两者法律效力相同,法院可选择适用。现行司法实践,法院为便于查明因果关系,都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而一旦做了鉴定,就要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来源:39网)(责编:duzha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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