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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正在出现一个各政府部门介入,全民参与的医疗体制改革大讨论的局面,成为媒体和社会舆论中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以往各项改革从未出现如此局面,其实这种参与是再好不过的事情。新的医疗体制必然在政府部门之间,社会不同群体之间酝酿,改变以往政府部门“闭门造车”的局面。此时,媒体需要为医院和医生开门,让政府和百姓听听他们的声音,免得他们在医院里戴钢盔,令世人不解。
笔者认为,改变这种局面应当从尊重医疗和建立医生自律机制做起,无论医生在哪里,包括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首先,尊重医生即承认医生劳动价值和建立适合医生特点的薪酬制度,将医生工作量、年功和患者满意度作为补偿要素,隔离处方和医院营利的关系。其次,让医生管理医生,发挥医学会、医师协会、卫生经济学会等组织的作用,建立医疗服务行为标准和医师进入与退出机制。第三,将医疗卫生知识作为公共品,以政府为主导向公民提供,让信息武装的患者、公众监督和专业机构来评价医务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第四,促进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保护他们与医疗机构进行谈判的权力,从而实现第三方付费制对医疗机构的制约作用。
总之,医疗服务涉及每个人的健康安全,是个社会问题。解决医患关系的制度安排必须有相关人的参与,并经过社会公众讨论,以便在不同群体和政府部门之间取得共识。忽略任何一方的权利和利益都将导致公共政策失去平衡,甚至扭曲人们的心态,以至于出现负面效应。(作者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医闹”大家谈
官员说:2006年,“医患关系紧张”已经逐步上升为“暴力行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医药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医闹”现象已经不仅仅是医患矛盾了,最后已经变成一种利益问题。对于患者家属去医院打医生、砸医院的现象,医疗工作立法应该加快,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医生和医疗工作的开展。
律师说:医患之间产生矛盾是正常的社会现象,只能减少,不能杜绝。究其原因主要是患者及其家属较高的期望值和医院有限的技术设备和力量之间的矛盾,或是医院操作失误致使医疗事故发生,院方未予很好处理或患者及家属有过分要求。院方和患方都有自己的合法权利需要维护,院方有正常工作不受干扰、医护人员有身体和健康不受侵犯的权利,这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均有体现;作为患方对治疗方案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及医疗事故的处理规定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医院无权违反患者意志;作为患方则应充分行使知情权和选择权,并采取合法的方式和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医生说:袭医事件之所以频繁发生,主要因为医患双方沟通不足。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患者对医院充满过高的期望,一旦希望落空就不可避免地引发医患矛盾。二是医疗费用的增长与患者的经济承受力之间发生矛盾时,患者往往迁怒于医生。三是现有的医学模式使患者往往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医生与患者的认识难免发生偏差,从而造成误会。
患者说:长期以来患者在医疗服务中都是处于被动地位,而医生则总是处于主动地位。是否需要检查,做哪些检查;是否需要用药及用药的品种等都是由医生决定的,我们只能无条件服从。出了问题,我们往往不知道该找哪里,该去问谁,情急之下多数选择了最简单的发泄方式——辱骂和殴打。其实我们也不愿意这样,可按他们说的鉴定程序走至少得一年,再说鉴定费好几千块,现在鉴定的人也都是医院的,万一他们做手脚怎么办?到时候又搭钱又白费劲。
专家说:公力救济渠道不通畅是“医闹”出现的直接原因。高昂的诉讼成本、繁琐复杂的医疗鉴定程序和冗长费时的赔偿手续让很多希望通过司法渠道解决问题的患者望而却步。而且,不少患者对维权方法缺乏了解,法律对他们的权利保障机制亦不完善,在医患信息不平等的前提下,患者难免会选择通过非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