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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疾病在眼科的表现

http://www.cnophol.com 2010-11-4 9:57:33 中华眼科在线

  眼胚病

  胚胎毒性病变

  由致畸物造成的眼发育异常的情况与胚胎毒性物质作用的妊娠时段有关。致畸物包括药物、环境中的化学物质、放射线、感染因子。

  许多因素如致畸物毒力、剂量、致病方式、组织亲嗜性、母体与胎儿的易感性等在眼部病变的发生、严重程度中起作用。

  药物

  乙醇

  妊娠期间过量摄入乙醇可造成胎儿发育异常,即胎儿酒精中毒综合征,表现为生长迟缓、面部发育异常、智力障碍。出生后患儿仍可表现为生长迟缓。

  90%的患儿眼部受累。典型的眼部体征有:短睑裂、上睑下垂、近视、白内障。视乳头发育不全及视网膜血管扭曲变形是最典型的两种表现。视力常严重下降,酒精摄入量与疾病的表现之间具有密切关系。

  据观察药物依赖的孕妇所产的婴儿斜视高发,研究表明孕妇服用抗精神药物及增加美沙酮的用量可使婴儿更易患斜视。

  二乙麦角酰胺(LSD) 在妊娠早期服用LSD可导致很多眼部及中枢神经系统的异常。眼部的异常包括小眼球、白内障、视神经萎缩、永存原始玻璃体增生、视网膜发育不良、视网膜脱离及眼内形成软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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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应停

  妊娠早期摄入反应停可短肢畸形及多发眼部畸形。第五周至七周之间服用此药物的孕妇所产的婴儿中25%发生眼部异常,可表现为虹膜及视神经缺损、小眼球及眼肌麻痹引起的斜视。

  乙胺丁醇 据知治疗剂量乙胺丁醇对易感人群即可造成视神经及眼组织的损害。在妊娠早期服用乙胺丁醇是否具有致畸作用尚不确定,晚期妊娠继续服药是否对视神经髓鞘形成有损害性作用亦不明了。因为此药对视神经具有亲和力,发育损害的征象可发生,尽管功能性损害需待婴儿稍大、视功能发育健全后发现。作为预防,不主张在妊娠期间应用乙胺丁醇治疗结核病。

  叶酸拮抗药

  叶酸拮抗药(包括甲氨喋呤、乙胺嘧啶以及其它抗癌抗菌素)可能对人具有潜在的致畸作用。眼部异常如眼球突出、眼距过宽等亦有报道。

  吩噻嗪及氯喹 动物实验已发现服用吩噻嗪类药如氯丙嗪、硫利达嗪及服用抗疟药、抗风湿剂可造成胚胎的视网膜毒性作用,这些发现可提示此类药物对人类的视网膜毒性作用。视力损害及视网膜损害的表现在较大婴幼儿表现出来。

  乙内酰脲 0.3%的孕妇发生癫痫并需抗癫痫治疗,近来的研究表明母孕期间服用乙内酰脲的婴儿中11%发生一组畸形表现:肢体、颅面部、眼及生长异常。眼部的表现有上睑下垂、斜视、内眦赘皮、眼距过宽、脉络膜缺损。动物研究证实其具与药物的服用剂量成正相关,所以检测育龄妇女血清苯妥英的浓度是有依据的。另一种抗癫痫药三甲双酮可造成内眦赘皮、V形眉毛、近视、斜视。通过询问孕妇抗痫药的用药史,可权衡利弊做出相应的处理。

  环境因素

  有机汞是工业废物,见于杀真菌剂。可污染水及食品。致毒剂量可造成视野缩小、视力下降、震颤、痴呆甚至死亡。宫内暴露可对胎儿造成相似的损害。

  放射线

  放射线(妊娠早期500rad以上)可造成小眼球、视网膜色素变性、白内障。放射线造成的人类畸形已证实。

    来源:互联网

(责编:xhh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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