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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药物造成的眼表损害呢?

http://www.cnophol.com 2007-12-3 15:18:40 中华眼科在线

  有的人往往两周以上的连续用药,原发病得到控制后,却不再好转,甚至加重,有的医生也判断不清是什么病,于是就采取“大包围”用药,抗生素、抗病毒、抗真菌、营养药等一并用上,认为很保险。病人症状却越来越重,视力也越来越差。早期的感觉是眼内异物感、干涩感,随着病情演变,可出现畏光、刺痛、流泪等刺激症状,病情再发展,结膜充血,角膜混浊,视力下降,异物感、畏光、流泪加重。这类“红眼”往往没有分泌物(俗称眼屎)增加。

  一旦判断出眼表病变是药物造成,应立即停药,轻者在停药一天后症状就出现缓解,重者二至三天后症状也明显减轻,这时再选用不含防腐剂的人工泪液配合低浓度皮质类固醇眼药水,这样有助于角膜的修复,缩短病程。一般轻症的药物毒性损害恢复后不留任何痕迹,不影响视功能;重者可能会发生干眼症、角膜翳、视力障碍,留下终身遗憾。

(责编:xhh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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